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林修复基地迎来首批特殊植树人-实时

来源:大象河南 发布时间:2023-03-29 17:07:30


【资料图】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东昱   通讯员  苏建召  甘素启/文图

“这次来基地植树,俺真正体会到了种树的艰难。栽一棵树要挖坑、浇水、施肥、养护,还不能保证成活。活了以后还要十几年才能成材。而锯掉一棵树只需要几分钟。今后,俺再也不干未经许可乱砍滥伐的事儿了!” 近日,河南省确山县虎啸山公益诉讼生态林修复基地迎来了首批6名特殊植树人,王某某就是其中的一位。经过一天的辛苦劳作,一放下铁锨,他就急切地向一起值树的公益诉讼检察官诉说了此行的感受。

河南省确山县地处淮河北岸,西依桐柏、伏牛两山余脉,东眺黄淮平原,是豫南森林资源大县。多年以来,滥伐林木犯罪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确山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双管齐下的对策。对于情节严重的坚决从重打击,依法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即判刑,还要交纳生态修复费用;对于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的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由公益诉讼部门要求被告人对遭到破坏的森林生态环境资源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对于本院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该院还依法向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这种无缝衔接式的组合拳持续出击之下,滥伐林木类犯罪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

然而,还是有个别犯罪人员刚刚刑满未经许可就又抡起油锯再作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虽然犯罪人员受到了刑事和行政的全面惩罚,缴纳了生态修复费用,犯罪成本可谓足够大。但是,由于他们没有亲力亲为的植树体验,表面的悔罪往往不能触及其灵魂深处。于是,公益诉讼检察官们研究决定,找寻一块生态林修复基地,让违法犯罪人员支付费用购买树苗,并统一到基地履行植树义务。检察官会同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反复筛选,最终选定了确山县石滚河镇南王楼村虎啸山林场的一块近200亩的荒山作为生态林修复基地。该基地位于桐柏山脉北部,淮河支流臻头河旁,荒山荒坡较多,适宜植树造林。

2021年12月份,王某某等6名伐工明知他人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仍受人雇佣砍伐山区阔杂林4246株,立木蓄积106立方米。案发后,雇主已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考虑到王某某等人作为帮助犯,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2023年2月27日,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就这样,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成了首批到公益诉讼生态林修复基地植树的特殊群体中的一员。

考虑到植树的季节性特点,该院决定与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对于拟作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先行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并交由基地所在的镇政府设专户托管,用于统一购买树苗和养护,由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监督犯罪嫌疑人在适宜植树的时节到基地履行植树义务。

截至目前,已有15人缴纳了生态修复费用。王某某等6人仅为首批参与植树活动的人员。该院的这一做法受到了当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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