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将制定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11 22:18:56

7月11日晚间,齐鲁银行(SH601665,股价3.78元,市值173亿元)公告称,公司将在7月24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齐鲁银行前次稳定股价措施于2022年12月9日实施完毕。今年年中刚过,新一轮稳定股价措施又将启动。

截至今日收盘,齐鲁银行的股价为3.78元,较昨日上涨0.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股价低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根据公告内容,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齐鲁银行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年7月11日为触发日。

根据齐鲁银行此前制定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下称《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也就是7月24日前,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由董事会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齐鲁银行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6.34元,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相应调整为6.15元。

齐鲁银行6月12日的收盘价为3.87元(前复权),此后至7月11日收盘,期间的交易日收盘价一直低于此价格。

根据齐鲁银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稳定股价预案》,齐鲁银行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主要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值得一提的是,齐鲁银行前次稳定股价措施于2022年12月9日实施完毕,今年年中刚过,新一轮稳定股价措施又将启动。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在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自履行完毕前述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出现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1/2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再次产生。

股价距历史高点跌近七成

官网介绍,齐鲁银行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上市,上市后,股价陡峭上涨后迎来漫长下坡。股价历史走势显示,2021年6月25日及2021年6月28日,齐鲁银行股价创下历史高点11.88元(前复权)。截至2023年7月11日收盘,齐鲁银行股价为3.78元,与历史高点相比,已跌去68.18%。

今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内,齐鲁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8.64亿元,同比增长8.72%,其中利息净收入22.04亿元,同比增长12.73%;实现净利润10.22亿元,同比增长12.24%;基本每股收益0.20元,同比增长17.65%。

报告期末,齐鲁银行不良贷款率1.28%,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1.64%,较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84.84%,较上年末提高3.7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3.64%,较上年末提高0.01个百分点。

5月5日,齐鲁银行在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2023年随着国内经济运行企稳回升,本行将主动调整资产结构,强化贷款风险定价水平,继续加强负债成本管控,适时下调存款利率,提高低成本存款占比,预计年内息差保持平稳。”

天风证券6月15日发布的研报认为,齐鲁银行县域金融独树一帜,具备区域优势,给予齐鲁银行2023年目标PB 0.66倍,对应目标价4.78元,给予“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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